各学院、部处:
根据《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清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》(绍市财预〔2015〕4号)文件要求,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(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),由市级财政按要求收回统筹使用。经过我处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,市财政局同意将部分收回的经费(详见附表)重新下拨。相关经费的报销工作将于3月18日(周一)开始。请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抓紧使用。另还有部分结余财政项目经费仍需与市财政局进一步沟通,届时会将财政核拨的项目清单再次予以公布。
附件:2019年初财政专项资金结转明细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