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处:
为强化预算管理,提高预算准确性,同时有利于保障经费的落实和合理配置资源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绍兴市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我校部门预算管理实际,现就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2016年学校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,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采用“零基预算”的编制方法。
二、编制预算的总要求是“量入为出,量力而行;保重点,控一般;科学精细,讲究绩效;规范透明,硬化约束”。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;支出预算应坚持“统筹兼顾,保证重点,勤俭节约”的原则。
三、严格按市级项目编报,务必做到早编、早定预算,细化预算编制,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。预算一经批准,不得随意调整,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。
四、收入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二级学院、部(处)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,切实做到不少报、漏报、虚报。可根据历年收入和上年决算情况和下一年增减因素预测编制。
五、支出预算中的专项经费应做好充分的项目论证工作,所有项目支出需申报绩效目标。项目支出要细化到具体的科目,并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排队,学校将视财力可能予以落实。凡是没有具体支出项目或项目论证不充分等,预算不予安排。
六、严格控制压缩“三公”经费,即因公出国(境)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、公务接待费,以及会议费和培训费的预算支出规模,按2015年压缩后的年初预算规模控制,只减不增。
七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,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工程50万元以上)的项目,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如需采购进口,应按照规定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并附专家论证意见。
八、规范编外用工经费和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的管理。编外用工经费按照绍政发[2014]64号和绍市编办[2013]92号文件规定,以市编委办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和实名制系统实有人数为依据,按照编外用工“五类九档”岗位的定额标准编制。
九、强化执行与预算结合的机制,若2015年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低于91%,则2016年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5%以上。对当年1-8月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,财政将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再统筹分配。
十、试编部门三年滚动预算,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根据2016年预算数据,直接生成2017-2018年预算;阶段性项目需完整填报2016-2018年预算;一次性项目2017-2018年暂不填报。
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的部门预算,请予9月25日前报送校计财处,联系人:汪庆芝,电话751870。
附件:1、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
2、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
3、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信息表
4、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
5、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信息表
6、2016年项目申报书
7、2016年大型会议类项目表
8、2016年大型培训类项目表
9、2016年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表
10、2016年劳务费明细表
11、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
附件可到计财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6年预算编制明细表,表格上传须用Excel电子文档。
计划财务处
2015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