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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编报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
  • 2016-09-27

绍学院财〔2016〕5号

关于编报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

各学院、部处:

   为强化预算管理,提高预算准确性,同时有利于保障经费的落实和合理配置资源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绍兴市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我校部门预算管理实际,现就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2017年学校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,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采用“零基预算”的编制方法。

二、预算编制的原则是“量入为出,量力而行;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;科学精细,讲究绩效;规范透明,硬化约束”。

三、严格按市级项目编报,务必做到早编、早定预算,细化预算编制,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。预算一经批准,不得随意调整,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。

四、收入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二级学院、部(处)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,切实做到不少报、漏报、虚报。可根据历年收入、上年决算情况和下一年增减因素预测编制。

五、支出预算中的专项经费应做好充分的项目论证工作,所有项目支出需申报绩效目标。项目支出要细化到具体的科目,并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排队,学校将视财力可能予以落实。凡是没有具体支出项目或项目论证不充分等,预算不予安排。

六、严格控制压缩“三公”经费,即因公出国(境)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、公务接待费,以及会议费和培训费的预算支出规模,按2016年压缩后的年初预算规模控制,只减不增。

七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。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工程50万元以上)的项目,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如需采购进口,应按照规定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并附专家论证意见。

八、规范编外用工经费的管理。编外用工经费按照绍政办发[2014]64号和绍市编办[2013]92号文件规定,以市编委办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和实名制系统实有人数为依据,按照编外用工“五类九档”岗位的定额标准编制。

九、强化执行与预算结合的机制。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按部门2016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(剔除一次性因素)及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确定,对部门2015年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80%-91%(含)的,2017年项目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5%;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70%-80%(含)的,压缩10%;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70%(含)的,压缩15%。

十、合理安排各科目的支出预算。2017年各学院、部(处)预算中办公费、邮电费、手续费、其他交通费四个科目原则上只能从部门基本支出经费中列支,项目支出经费不再安排。

十一、预算编制的要求。各学院、部(处)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;健全制度,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有效性;按时报送,确保预算编制数据真实完整。我处要加强与各学院、部(处)之间协调沟通,及时解决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,合力推进预算编制工作。

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的部门预算,请于10月8日前报送校计财处,联系人:汪庆芝,电话:751870。

附件:1、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

2、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

3、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信息表

4、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

5、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信息表

6、2017年项目申报书

7、2017年大型会议类项目表

8、2017年大型培训类项目表

9、2017年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表

10、2017年劳务费明细表

11、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

附件可到计财处网站中心下载,表格上传须用Excel电子文档。

2017年预算编制明细表

计划财务处

2016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