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离校计财处手续办理程序
1、查对有无借款, 受理人:徐幼红、陈彤云
2、查扣税、工资停发手续情况,受理人:刘颂
3、盖 章 受理人:孙朝阳
4、公积金转移及领用(再一次查对借款)受理人:刘颂
5、工资关系转移 受理人:刘颂
盖章前,受理人员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