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 县( 市、 区) 人民政府,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《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 2023 年版)》 已经省政府同意, 现予以公布, 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各采购人要按照《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 2023年版)》, 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, 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。
各级财政部门、 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,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, 加强协调与配合,认真落实各项规定, 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 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。 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 督促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公开、 公平、 公正。
附件: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 2023 年版)
浙江省财政厅
2022 年 12 月 11 日
( 此件公开发布)